市教育局落实措施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权利

发布时间:2018-05-23 13:36:37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随着我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一批工业项目和企业大户进驻湛江,“筑巢引凤”带来了一批异地务工人员。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不仅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双转移”战略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保障了他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

2011年以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规定,较好地解决了高层次产生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尤其是今年11月,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提出了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意见。其中,随迁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学区内公办标准化学校就读,与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如入读的是民办学校,在同等条件下,学校要对其进行优先接收;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级中学达到投档分数线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优先录取;如需入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和意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据悉,高层次产业人才随迁子女入读我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须由其父母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再由市教育局按规定落实相应优待政策。如因工作调动、生活基础变更等原因使其子女需要转学的,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和意愿,安排他们到相应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

此外,对于进城务工人员,市教育局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落实“两个为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确保随迁子女就学。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妥善解决了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目前,全市有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9.46万人(小学6.39万人、初中3.07万人),入读公办学校7.52万人,占比7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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