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优质学前教育 让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发布时间:2018-05-23 13:37:08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我市已拟定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幼儿园“扩容提质”■完善幼师队伍建设■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

人生百年,立于幼教。近年来,湛江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全市上下以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为目标,以建设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供给和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为重点,大力发展学前教育,2011-2013年实施了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悉,我市以基本普及为目标全力推进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投入资金4.75亿元,新建幼儿园225所、改扩建幼儿园907所,铁腕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615所,形成“以政府办园为示范、集体和个人办园为主体,多种办园形式相结合”的学前教育体系,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2.48%,实现了从学前到高中15年教育基本普及的历史新跨越。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举办幼儿园1649所,比2010年增加 1090 所,增长194.99 %;在园幼儿数达27.9 万人,比2010年增加9.3万人,增长50%;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48%,比2010年提高 15.66个百分点。

目前,我市已拟制了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明确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发展长效机制,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普及水平,努力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性强、普惠性广、质量较高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城乡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

优质幼儿园资源,是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第二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对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扩容提质”作了一系列要求。

一方面,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按照规划布局和入园需求,新建、改扩建一批城区公办园,增加公办园学位;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充实教具、学具、玩具的配备,并根据农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为广大农村幼儿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

另一方面,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我市开展普惠性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制定本县(市、区)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政策,尽快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此外,今年底前,城镇小区要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补足配齐房地产住宅小区幼儿园,并移交给当地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加价廉质优学位的供给,真正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2016年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9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75%以上,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60%以上。

●完善师资建设 提高幼师专业素质

幼儿园的师资直接影响学前教育的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质,我市将在每年市级财政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0万元,开展全员培训、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提升幼儿教师学历。

根据第二期的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我市将制定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借助岭南师范学院、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教师进修学校、省市一级幼儿园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对园长、教师、保育员、医生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同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中小学富余教师中选择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经过专门培训并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后,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依法保障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身份和待遇。

2016年底,要补足配齐合格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为公办幼儿园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坚强的人员保障。

●规范办园 解决学前教育“小学化”

学前教育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而不是将小学教育“前移”,揠苗助长。

为规范我市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我市计划在2014-2016年间设立2个《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县()15个《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园,开展贯彻实施活动;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发挥省市一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和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同时,加大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督导检查力度,并将保教质量作为每年年检的重要内容;通过报纸、电视、幼儿园等宣传科学保教理念、方法;支持城乡幼儿园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坚决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

2016年底,各县(市、区)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幼教教研员,对幼儿园业务进行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分层管理指导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形成完整有效的幼教行政管理和教研网络,保证全市幼教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较高的保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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