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完善平行志愿实施办法 最大限度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

发布时间:2018-05-23 13:37:08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28日,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省招生委员会日前发出《关于做好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

完善平行志愿实施办法

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各地和高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努力提高考生志愿填报满意度。完善平行志愿实施办法,2015年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第一平行志愿组的院校志愿数从3个调整为5个,第二组院校志愿数量不变;“地方专项计划”院校志愿设定为15个;“3+证书”的院校志愿数从2个调整为3个。最大限度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的满足率和满意度。

加分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认真贯彻落实调整规范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执行高考加分调整项目和加分分值。要进一步加强对高考加分政策执行过程的管理,细化和规范考生加分资格的审核程序与公示程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完善举报、申诉受理机制,依法健全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考生资格和身份的弄虚作假,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加分和录取资格。

加强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管理

高校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的管理,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国防生、免费师范生、农村卫生人才定向计划等类考生不得调整录取类型、培养方式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

公开高校招生录取收费项目和标准。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学费、住宿费。严禁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各种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将提前交纳学费等费用作为是否录取考生或考生确认录取的依据;严禁向考生收取录取费、调档费、赞助费、专业调整费等。


(来源:湛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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