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过暑假 安全不“放假”

发布时间:2018-05-23 13:37:13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随着期末考试的结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先后进入了“暑假模式”。为提高家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暑假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部门呼吁,学校必须在暑假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家长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学生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过一个快乐暑假。

据悉,为营造安全暑假的氛围,我市教育部门积极落实中央、省、市的要求,在6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学校利用黑板报、橱窗、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及时将安全知识传达给师生。

活动期间,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安全主题班会、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小品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学校结合我市教育系统部署的主题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学生重点学生学习“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防心理障碍、防诈骗等安全知识。全市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68日,雷州市乌石中学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对全体学生进行了一次预防溺水的教育大会;612日雷州市南兴中学举行了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同日,雷州市乌石中学举行消防灭火安全演练;市第十七小学邀请赤坎交警大队交警来校给学生家长作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市第二十五中学开展了全校师生预防踩踏安全知识讲座及演练活动;岭师附中开展地震应急、空袭……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师生的防灾应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不仅学校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家长也要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作为监护人,家长应教育孩子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增强孩子自救自护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引导孩子参与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活动,过一个安全、有意义的暑假。

 

【相关链接】不论如何安排假期,“安全”是家长第一课题。现列举暑假期间容易发生的几类安全事故,家长和学生需多加留意:

1、溺水事故:暑假期间,天气炎热,很多学生会结伴到海边、河边、溪边游泳。为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会孩子基本的自救常识,不让孩子独自去海边、水塘、溪河、水库等水域游泳、玩耍;如果孩子要去游泳,必须征得家长同意,要到有救生员的正规场所,远离深水区域,由懂水性的成年人陪同。

2、居家安全:对于在家的孩子,家长一定要加强安全教育,要教会孩子正确使用家电,并排查家电的安全隐患;教导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遇到自称是修煤气管道、修水表、修电表、修电话的来人,要先给父母或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打电话,核实情况后才决定是否开门;遇到危险的事情,要保持冷静,不提倡与坏人搏斗,应想办法拨打110报警。

3、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过马路要看红绿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攀越栏杆,不在路上玩耍;放假期间出游应告知父母,未成年人出行应有家长监护,出游要注意安全,不乘坐无证人员驾驶的机动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或报废的车辆,不乘搭超限、超载车船。

4、各类诈骗:暑假期间,许多打着“兼职、招聘”旗号的诈骗短信会随机发到一些学生的手机中,这种诈骗短信通常带有木马或钓鱼链接,在点击链接之后,就有可能导致手机中的隐私、帐号密码等外泄,从而造成损失。另外,暑期又是玩网络游戏的高峰期,骗子在游戏中通过“抛售”游戏高端装备实施诈骗,骗取受害人汇款或者转账。

5、饮食安全:暑假期间要注意养成科学进食的习惯,有规律地吃东西,不吃不洁食品,不吃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夏季传染病发生,禁止孩子吸烟、酗酒,吃水果一定要洗净,因水果表皮上有农药,吃后可能会引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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