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教治学 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2018-05-23 13:38:38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定期举办法制教育宣传讲座……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作为提升学校科学管理水平、推进学校法制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全面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切实解决补课乱收费、违规订购教辅资料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现象,狠抓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另一方面,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努力提高依法治学、依法治教、依法管理、依法服务水平,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此外,还建立各种普法工作制度,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逐步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铁腕整治教育乱收费

治理中小学违规补课及乱收费

我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部署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从严治教、疏堵结合和标本兼治,强化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以县级为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同时,把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纳入开学检查重点内容,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在专项治理中,明确规定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明确程序、严格标准、规范操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补课及其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把治理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问题纳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进行公开实名曝光。

严处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

对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我市落实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各项要求,全面完成对中小学各学段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工作,实现“一科一辅”政策全面落地。

“不得在教科书选用目录、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征订、强制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等。”我市深入推进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时指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预、插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和选用工作。严肃查处违背自愿原则订购教辅材料,以及以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

据了解,为严明教育收费纪律,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明确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

我市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清理检查,凡是与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一致的,尽快废止或修订;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严禁学校收取午休管理费(看护费);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加强教育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审计

我市以义务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以及各类奖助学金等为重点,加强教育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

此外,利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对资金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保证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严肃查处套取、挤占、挪用、贪污教育民生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中央重大教育民生工程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让民生资金真正惠及急需资助的困难群体。

确保明确收费“红线” 开展“阳光”收费

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学校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批文公示在学校显著位置,确保学生及家长对收费项目清楚明晰,目前全市所有学校教育收费公示栏覆盖率100%

为让收费更“阳光”,我市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领导和热点学校校长走进媒体、网络、报纸,进行政策宣传、解答咨询、受理投诉和质疑。发送覆盖全市各级教育主管人员及校长廉政短信累计3000余条,下发《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文件汇编》2000余册,让各级各部门明确收费“红线”,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推进。

■依法治教治学

狠抓依法治校 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市教育局把依法治校作为促进教育和谐发展、转变教育管理模式、提升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动教育系统法治建设。

据了解,市教育局将依法治学、依法治教工作列入教育重要议事议程,列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不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2011-2013年,市教育局将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德育绩效评估的必达指标完成,对全市中小学校进行了全面的督导评估。

此外,市教育局还建立各种普法工作制度,对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学法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逐步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学校章程建设 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学校章程建设的要求,市教育局成立了中小学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对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章程建设和核准工作,严格落实“一校一章程”要求,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全面实行依法治校。

各学校利用章程修订的契机,根据本校章程确定的各项原则完善相应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学校内部管理与运行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聘请法制副校长 建设法治教育队伍

我市完善聘请法制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学校法制副校长覆盖率为100%。各中小学校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一支校内外相结合的中小学法治教育队伍,由学校德育团队组成的法治教育队伍。校外聘请公、检、法、司的干警担学校法制副校长或中小学法治辅导员,并邀请“五老”法治教育讲师团到学校宣讲。

同时,各学校注重加大法治教育课师资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治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教师有足够能力和水平胜任本职工作。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教育执法活动,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公开透明。按照国家和其他相关的教育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市教育局结合实际拟制并公布了《湛江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湛江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工作。

为确保《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将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程序等在醒目位置公示,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增强校务透明度 加强学校监督管理

在行政管理上,明确校长是法人代表,享有决策权和指挥权,保障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校务公开暂行办法》,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实施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都按要求公开,增强校务的透明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坚持每年严格审核学校发展规划、招生计划等重要事项,纠正存在的不法行为,及时查处教育违法违规问题。

发挥考核评估的导向作用,实行学校教育目标管理评估、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鼓励开展校本教研活动,从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对教师学生发展进行科学评价。

依法规范校长、教师和学生行为

在校长队伍建设中,把校长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正建设与考核管理结合起来,促使校长的行为符合法治的要求和规范。年终组织校长述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落实奖惩。

在教师队伍建设中,重视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根据《教师日常行为规范》、《教师岗位职责》和《班主任工作职责》,引导广大教师树立依法施教、教书育人的行为准则。

在学生养成教育方面,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养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园里设立文明监督岗,有效规范学生的行为。

健全学校申诉制度 依法处理信访案件

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师生申诉和群众来访时有发生,市教育局坚持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对学生及家长申诉、群众来信来访均热情受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劝导,深入基层调查核实,积极探索运用按法治框架妥善解决处理,为湛江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市教育局印发《湛江市教育系统按法治框架解决矛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建成覆盖全系统符合湛江实际、群众能够接受、便民高效的法治方式解决基层矛盾的路子和长效机制,通过构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协调机制,使涉及教育系统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基本按法治框架解决。


(来源:湛江日报 文/本报记者卓文秀 通讯员 鄢惊涛 张雪峰 图/教育局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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