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资助”让“应助受助”全覆盖 促进教育公平

发布时间:2018-05-23 13:40:59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保障每一个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推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市教育局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要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目标,全面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据悉,为了做好资助工作,市教育局建立健全精准资助机制,进一步加强资助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确保资助项目全覆盖,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一是强化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从2016年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从300元提高到1000元每生每年。

二是落实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标准,严格按照小学1150元每生每年,初中1950每生每年标准下拨,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常高质量运行;贯彻实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对普通困难中小学生实行200元每生每年的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小学500元、初中750元每生每年的生活费补助;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增加试点学校,以800元每生每年的标准实行营养餐补助,贫困努力提高地区儿童少年的生活条件和营养健康水平。

三是从2016年开始实行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制度,补助标准为2000元每生每年,按3500每生每年的补助标准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按3850元每生每年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免学费、免学杂费政策。

四是继续完善考入省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政策,以2000元一次性补助考入省外高校大学新生学费,进一步推进生源地贷款普及面,实现生源地贷款资助政策全覆盖,提高生源地贷款额度为本科生8000元每生每年,研究生12000元每生每年,确保每一位贫困学子都上得起大学。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完善制度、精准资助、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广泛宣传”,实行精准资助,促共享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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