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花开遍校园的每个角落——我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18-05-23 13:41:48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要求,2008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至今已成功创建32所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58所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通过创建活动,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受教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初步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日渐完善,校长、教师法律素质与依法办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过程中,我市各地各学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了许许多多具有地方特色和学校特点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级创建 校为基础

    市教育局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市、区)教育局密切配合,学校积极参与。市、县、校三级建立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制订依法治校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开会研究法治工作,落实具体措施,教育法治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使依法治校工作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

    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在创建过程中主动探索,建立健全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形成了“五条主线(网络)”:一是以校长(副校长)——德育处——年级组——班主任——学生为主线的德育网络;二是以教导处——教研组——科任教师——学生为主线的课堂网络;三是以党支部(团委)——党员(团员)——学生为主线的党团网络;四是以学生会——班委会——学习小组——学生为主线的自主教育网络;五是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学生为主线的社区教育网络。经过精心实践,扎实推进,学校逐步形成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建章立制 完善制度

    学校章程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建立现代学校治理制度,是教育法治建设的重要切入口,也是从制度文化层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

    2015年初,市教育局启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当年底就实现了全市80%的学校建立章程的工作目标,目前该局正争取今年底前完成全市学校章程制定核准工作,做到一校一章程。在章程制度框架内,制定完善教育、教学、人事、财务、招生、后勤、资产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纳入到规范化的管理之中,从制度上保证依法治校工作落实到实处。

    民主监督 规范管理

    健全学校民主监督机制是依法治校的迫切需要和基本保障。依法治校示范校的民主监督工作得以加强,是因为普遍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学校决策程序得到完善,学校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校长、校务会、教代会等机构的职责权限得到明确,做到了权责统一、各司其职、互相监督,民办学校依法建立健全董事会、理事会或其它决策机构。学校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将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教职工权益等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做到内容公开、程序合法、切实可行;将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建立与社区、家长相互联系沟通的制度,妥善处理社会对学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畅通监督渠道,湛江一中成立了监督组,下设招生监督组、采购监督组、其他事项监督组,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组长,组员由党代会、教代会选举产生,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

    以人为本 保障权益

    依法维护教师、学生合法权益,是依法治校的根本要求,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办学理念的重要体现。

    学校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中注意建立完善的师生保护机制:在保护教师权益方面,建立教师工作量化考核与激励机制,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保障教师的教学、科研、进修、培训等合法权益;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尊重教师权利,保障教师的人身财产安全。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方面,一是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二是建立学生安全管理机制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及风险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学生的安全权利;三是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四是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根据学校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五是建立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

    廉江市第五小学成立了教职工调解小组,依法调解教职工在聘用中的各种纠纷。同时,建立了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徐闻中学成立了人事争议暨劳动保障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及时处理校内发生的人事争议和各种矛盾纠纷。湛江开发区一小、吴川市唐禄初级中学等学校则通过健全“留守学生”、“流动学生”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留守、流动学生关爱服务体系,营造和谐的校园人文环境。

    法治教育 常抓不懈

    《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稳定这个中心,以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依法治校,以抓干部、教师学法、用法带动学生学法、守法。

    通过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湛江宣传教育周”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模拟法庭、法治专题讲座、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以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为契机,为学校和师生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实现了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50%以上的中小学配备法律顾问的工作目标,初步构建起了全方位的法治教育体系。

    湛江市第二中学、雷州附城中学、徐闻县实验中学、徐闻中学等学校修建了“法治文化长廊”,展示内容涵盖了主要法律、法规摘抄、学校规章制度、伟人论法治、突发事件应对等多个方面,采取图文结合、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特色鲜明。“法制文化长廊”已经成为学校师生学法、用法、守法的阵地,是我市普法宣传的亮点和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湛江市初级实验中学通过“小记者宣讲”、“小广播员直播”、“小宣传员示范”等活动,让学生在学习宣传中以身示范,达到了“知法懂法守法”的目的。湛江市第十中学、麻章赤岭小学、遂溪县遂城第四小学、坡头区爱周中学、岭南师院附中东方实验学校等多所学校把法治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有力抓手,组织师生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辅以专题讲座、学习园地、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实现法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依法治校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的重要内容。今后三年,市教育局将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争取到2018年,创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00所以上,在此基础上,创建若干所国家级、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充分发挥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全覆盖,为我市2018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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