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变动有关业务转移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发布时间:2018-05-23 13:48:47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8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自715日起,需市教育局审核办理的中小学生学籍变动的有关业务,均转移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集中办理。

本次优化服务涉及以下几个事项:一是市直属中小学校接收学生转学(转入)业务;二是市直属中小学校学生休学、复学、跳级、出国、退学(限普通高中)等学籍异动的申请;三是普通高中学生在地级以上市之间转学(转入)业务;四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业务办理。

据悉,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的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学校和学生家长办理学生学籍变动有关业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记者了解到,办理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接收学生转学(转入)业务的,要提交学生转学申请表、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或学籍卡(转出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及说明转学原因的有关证明材料;市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办理休学、复学、跳级、出国、退学(限普通高中)等学籍异动业务的,要提交学生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详细的办理程序及所需提交的资料可查阅《中小学生学籍业务办事指南》。学生和家长如需咨询,请致电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0759-32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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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市直属中小学校接收学生转学业务,学生应向转入学校申请,由转入学校核办同意后,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提出申请,并将盖章后的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的电子件(核办人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签名)上传网上办事大厅。

(二)普通高中学生在地级以上市之间转学(转入)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转入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的,由转入学校及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同意后由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提出申请,并将盖章后的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的电子件(核办人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签名)上传网上办事大厅。

(三)对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转学以外的其他学籍异动业务,由学生所在学校核办,同意后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提出申请,并将盖章后的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的电子件(核办人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签名)上传网上办事大厅,已无所在学校的,由个人直接到窗口办理。

(四)对无法登录或不会使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或以个人申请办理的,可带齐纸质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办理。

(五)市教育局窗口按规定受理并审查,作出同意办理意见后,学校学籍管理员还需携带申请表原件到办事大厅教育窗口办理盖章(在电子证章未办好前),并按规定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生转学等学籍异动手续。


(来源:湛江日报 记者 郭春皇 通讯员 钟小旗 李启凤 实习生罗纤纤)

我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问题及解答http://zhjedu.30edu.com.cn/Article/47c85195-8475-4dcc-8ddb-313bdd3197b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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