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湛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 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8-05-23 13:51:32 信息来源:湛江市教育局

幼儿是待放的“花蕾”,承载着明天的希望。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一再强调要“办好学前教育”。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我市于20171228日出台了《湛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我市将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幼儿教师达标项目等4项学前教育项目,2017-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33所、改扩建150所公办幼儿园,其中城区 21所,镇区52所,乡村110 所。

按照计划,到2020年,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渐理顺,乡村幼儿园办园条件进一步改善,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

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 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公办幼儿园少、高收费……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群众。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学前教育资源紧缺问题日益突出,群众需求强烈,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迫在眉睫。

为此,我市将实施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各县(区、市)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的布局,按照规范化幼儿园标准逐年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园学位。优先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教育资源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不得将公办幼儿园出租,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资产属于国有的乡镇(含街道)中心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探索出台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政策措施,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各县(市、区)要尽快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细则,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县(市、区)要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同时建立健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办法,城镇住宅小区要做好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补足配齐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统筹用于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增加普惠性学位的供给。

我市将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继续实行学前教育奖励机制,在市级教育费附加中每年安排不低于15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公办园、区政府筹资建设的城区公办园、公办乡镇幼儿园,按实际建设投资补助50%2017-2020年,各县(市、区)要新建、改扩建2所以上城区公办幼儿园。

按照计划,到2020年,各县(市、区)学前教育3年毛入园率达98%以上,全市及各县(市、区)公办园占比达30%以上,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比达8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加快建设农村幼儿园 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一直以来,农村幼儿园普遍存在条件简陋、师资匮乏等问题。对此,我市将加快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结合农村适龄儿童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规划农村幼儿园布局。结合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工作继续加强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规范化村级幼儿园建设,提升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鼓励常住人口较多的大镇建设第二所镇级公办幼儿园,鼓励常住人口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立分园或联合办园;鼓励将农村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为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幼儿班)。

按照计划,到2020年,全市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普遍建有普惠性幼儿园。

各县(市、区)根据有关规定,加快核编及配备工作,及时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支持各县(市、区)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各地可聘任优秀幼儿园退休教师到农村地区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我市将加快理顺农村幼儿园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尽快将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独立建制,并配齐教职工;支持各县(市、区)探索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实行由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班)的管理体制,即“五统一”管理模式:经费统一管理、教师统一调配、工作统一考核、教玩具统一配置、办园质量统一评估,理顺农村幼儿园的管理体制,推动农村幼儿园发展。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培养学前教育人才

为提高幼儿园保教队伍素质,我市将开展保教质量提升工程,支持全市创建30所特色办园优质幼儿园;支持名园帮扶计划,奖励完成帮扶任务的领衔园;支持第三轮城乡幼儿园对口帮扶活动,对参与帮扶活动的20所省、市一级幼儿园进行奖补;鼓励高校与幼儿园开展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研究;支持各县(市、区)探索农村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帮扶机制,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建立我市第三轮城乡幼儿园帮扶机制,选派20所省、市一级幼儿园与薄弱乡镇中心幼儿园结成对口帮扶,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支持20所优质乡镇中心(街道办)幼儿园、镇民办园开展教研指导活动,每年负责组织全镇性的讲座、公开课、示范课等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加强幼儿师资培训。实施幼儿园教师达标提升工程,继续实施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市级培训项目,每年培训骨干教师1000名,园长300名;加大培养市、县(市、区)幼儿园名师(园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我市学前教育领军人才。提升幼儿园教师教研科研能力,在课题立项、成果评比中向学前教育适当倾斜。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践、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审标准。

按照计划,我市将积极落实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8年,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80%,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到2020年,各县(市、区)大专以上学历的幼儿园教师比例达70%以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

《湛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出台,将有效弥补学前教育的“短板”,缓解“入园难”、“收费高”等问题,推动学前教育稳步前行。


(来源:湛江日报 文/本报记者何有凤 通讯员 高先红 图/本报记者 刘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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